根据《海陵区村组小型零散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企业(人)自主申报、村(社区)推荐和资格综合评定等环节初步确定将符合要求的109家承建企业(人)纳入九龙镇2025年村组小型零散工程承建企业(人)资格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2月26日-3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理由和有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交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实,对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九龙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6197590。
联系地址:九龙镇人民政府三楼313室
附件1:2025年小型零散工程承建企业公示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小型零散工程承建人公示名单.xlsx
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