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港镇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陵区华港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华港镇城乡社会管理类岗位(社会保障)1人。二、招聘条件(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2.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3.具有海陵区户籍;4.经泰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6.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工作地点及内容(一)工作地点:华港镇人民政府。(二)工作内容:从事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四、工作要求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根据苏人社规〔2020〕2号、苏人社函〔2023〕58号文件相关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9.军队退役人员;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六、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 ...
”哦!来源 | 华港镇编辑 | 林珑审核 | 卢婷婷审发 | 晏文彬 顾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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