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应加强建筑和文物的日常维护、安全排查。房屋设施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白蚁防治单位鉴定为危险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一切宗教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到邻近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
在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报批、建设、验收、登记等程序进行,确保建设工程审批依法、建设规范、管理科学、施工安全和质量合格。维修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施工行为,明确安全责任。
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收藏有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应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宗教活动场所不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文物,导致文物破坏、损毁和遗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