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北街道城乡社会管理岗位,2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性质)。
二、工作内容
负责街道残疾人管理服务、社区劳动就业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泰州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3.残疾(精神类残疾除外);4.连续失业1年以上;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6.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7.优抚对象家庭;8.特困职工家庭;9.军队退役;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需在体检前完成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城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青年北路353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城北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体检人员;若超过招聘人数,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稻河微学堂”微信公众号上及城北街道各社区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605832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海陵区各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办理;
政策咨询:0523—86336941(海陵区就业管理处);
监督电话:0523-80828133 (城北街道纪工委)
泰州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