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rystal 于 2020-9-18 11:13 编辑
最近,经常有网友把泰州某小区收获业主负面锦旗的链接和图片发给我,并伴有幸灾乐祸的神情,请我也来写一篇文章,被我拒绝了。
你不写,总会有人会写。对于不嫌事大自媒体来说,这就是流量。泰州的各路自媒体们欢呼雀跃,纷纷转转载,收割着最后一点流量。受舆情的引导,市民对此事件的评价压倒性地呈现负面情绪,极少数理智的市民反而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对这样的行为表示谴责。
在市物业群里,几乎没有一家物业公司站出来反驳,除了寒心之外,真的也没有多少需要表达的内容。虽然同行之间或多或少都应该有不同的看法,但这次我感受到其他物业企业真正的伤心。
今天,我利用个人的平台就此次锦旗事件的行为,来评论几句。
“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业主给物业公司送的“特殊锦旗”事发浙江宁波,在抖音上发酵后,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泰州某小区的业主也突发奇想,效仿给自己的物业送了一份“特殊锦旗”
一时间,满屏的热讽,辛辣的谩骂。互联网为这次网络的暴力事件提供了温床。我们先不谈锦旗的内容,不管是送锦旗的还是接受锦旗的,锦旗代表着对正确事件的认可,但为了博眼球,社会上也经常会看到把负面评价内容书写到锦旗上,表达一种不满。
送“特殊锦旗”事件,有没有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你送给人家的东西,未经得别人的同意,擅自发布到网络上”这一点是否侵犯别人的权益?打个比方:我把别人羞辱了一顿,再把羞辱的内容拍成视频或图片上传到网络,进行两次羞辱。请问后面的动作是否侵犯别人的名誉权?
哪怕这件事情,业主是站在公共利益的位置上,也不应对别人施加网络暴力。你抓了个小偷,除了报警之外,你无权对他进行公开施暴,无权对他进行网络曝光。
第二点,需要说的是,授予锦旗的部分人,不可代表全体业主。在小区里,代表全体业主的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和物业之间有很多的矛盾,我们需要冷静的思考协商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用这样羞辱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一时之欲,这不助于实际问题的妥善解决,相反还会激发矛盾。
在其他小区里走访调研,做问卷调查的时候,有些物业单位的服务存在很大的问题,但也有个别的业主向我们反映了一些荒诞不经的问题。理性地说:物业并不是万能的,但往往有些事,全部赖在物业身上也是盲目推责的。
试问一下,今天送了这个物业一个负面锦旗,下次再来另外一个物业,依然解决不了你们的问题,是否也要再发一个“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的锦旗呢?这样下去,这个小区是否还会有更好的物业公司敢来接手呢?
锦旗中物业公司“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评价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是根据各个小区的物业合同来评判的。如果某家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关合同的约定,行使了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执行了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超出规定的范围,是要看人家能不能做,愿不愿意做了。
至于“收费第一名”,只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收取合理的收入,我是支持的,法律法规也是支持的。而且,我还鼓励物业单位收费率要高,因为收费率决定了业主对物业的满意程度。
只要不是乱收,物业公司按合约收费,付出相应的劳动,业主花钱购买服务,是天经地义的,是合法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的。
话分两头。我也能理解业主用这种无奈的办法来吸引社会的广泛关注。我相信业主们也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才出此下策。但法治社会,我们需要的动作是理性诉求,合理维权,不建议用这种羞辱的手段来吸引眼球,这种做法到最后伤害的反而是其他业主,伤害整个小区的形象。
如果小区物业真做的不好,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
1)业主个人诉求需要解决的,首先是需要跟物业沟通协商解决;2)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联名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由业委会出面解决。业委会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推动事情的解决;3)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向属地社区进行反映,社区不负责任,可以向街道层面反馈;4)向物业行业协会提出诉求,或向上一级主管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社会上,很多小区的轮换物业的时候,都有很多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些事情拖得太久也没有解决,恰恰成了业主和物业之间最大的矛盾。这些矛盾解决的背后,又有很多的障碍需要厘清责任。
解决物业纠纷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这是当今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我们走起来也很困难。海陵区正逐步推进物业管理规范话,靠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广大业主的支持和全社会的支撑。
今天,我们不去评价一个物业的好坏,我只是针对送“特殊锦旗”展开讨论。我们不希望这样的反面示范被无限度的效仿和复制下去,这样对所有努力的人来说,都会寒心的。
为此,近期海陵区物业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利用休息时间,走进小区,倾听小区业主的诉求,检验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用看得到的行动来督促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编者注:本文不对该物业的服务内容进行评判,只针对“锦旗事件”进行评论,不代表本人认可该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之处请本小区其他业主谅解。
泰州许晓峰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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